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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评扁“六大改革”:执行不当或引社会动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8: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十月十一日电台北消息:台湾当局领导人十日在“双十节”活动中宣示今后两年多的任期施政重点是推动六大改革,十一日出版的《工商时报》发表社论,对这一宣示表示忧虑,认为在两年多内推动如此多的政策值得商榷。

  这篇社论指出,对于陈水扁宣示的六大改革意图达到的目标,也就是建立繁荣与公义的台湾完全赞同,然而对于他推出建立繁荣与公义台湾的六大改革手段却有意见,除了两年

多剩余任期内同时推动六大改革势必力有未逮外,包含“宪政”、政治、财税、经济、媒体等议题同列改革对象也会造成扞格,执行不当甚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不安。

  社论指出,同时推动六大改革势必备多力分。民进党及陈水扁“执政”已经五年多,剩下任期不过两年出头,如何支应同时推动金融、税制、百分之十八优惠存款利率、媒体、不当党产、“宪政”改革所需的庞大人力、时间及资源需要?坦然言,这六大议题,多年来社会各界早就有不同看法,批评声浪也不小,陈水扁从第一任迄今,相继尝试过自法制、政治、社会层面进行改革,但成就甚为有限。现在,改革亟需的条件中,除了时间更加紧迫外,其它有利因素并没有增加,六大改革同时并进,正应了“贪多嚼不烂”古训,成功机率不高。

  社论同时指出,所涉及的部分改革议题本身尚有争议,不适合贸然推动。例如,追讨不当党产、“宪政”改革两项议题,在未厘清不是政党相互斗争的工具前,实在不宜列为“政府”改革项目;再例如,金融、媒体改革两项议题,虽然基本目标与方向还算正确,但“政府”忽视市场机能,胡乱设定金改完成时限及家数,以及无视媒体是社会公器,将行政黑手伸入,都招来朝野各界质疑“政府”有意偏袒特定团体或利用改革名义遂行打击异己目的。至于税制改革与百分之十八优惠利率改革,虽然基本上符合民间期待,但避重就轻的缺失仍然很明显。例如,最低税负制草案虽已出炉,但不敢规范最可能制造税制不公不义的资本利得及海外所得课税,仍让有识者失望。

  社论还指出,两岸事务未列入此次改革范围,也有商榷余地。虽然陈水扁可能有意只偏重岛内“内政”改革,也有可能因为两岸事务不能“操之在我”而不愿多谈,但无可讳言,两岸事务是一切政治、经济、社会等安全问题的根本,除非当局领导人只有“利空”的消息及态度,否则,适当的鼓励两岸更积极、更开放的政策仍有必要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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