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彻查参股经商干部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9:43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不得阳奉阴违、不得参股经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充当“保护伞”。梅州市近日召开有1500多人参加的三级干部大会,市委书记刘日知强调,要以解决“8·7”事故中反映出来的严重问题为突破口,彻查违纪违法人员,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刘日知还表示,要严肃查处投资入股煤矿至今仍未登记退出的干部,彻底解决“官煤 ”勾结的腐败问题。谁再违纪入股参股开采矿山等经商牟取私利的,一经发现,彻查不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