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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致16人死 肇事司机一审被判6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9:43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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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陶德富 通讯员邹志炜)近日,韶关新丰法院对“2·25”特大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审判,肇事司机郎兰建因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造成16人死亡37人伤的交通血案(本报今年2月26日曾作过报道)。新丰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郎兰建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今年2月25日,兰州某汽车公司司机郎兰建驾驶大客车从江西鄱阳县向广东深圳方向行驶,该车核定载客44人,当时超载到53人。途经G105线韶关新丰县梅坑镇大岭路段转弯处时,郎兰建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遇到险情时处理不当,致使其驾驶的大客车坠入8米深的河,13名乘客当场死亡,3重伤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37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郎兰建负“2·.25”特大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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