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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购手机竟要缴纳赞助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9:45 南方都市报

  特别提醒

  消费陷阱

  本报讯(记者王洁 通讯员叶冠勇)邮购手机还需要缴纳200元赞助费?记者昨日从市工商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目前邮购欺诈方式多样,市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小心邮购陷阱

  据统计,9月份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有关邮购欺诈的申诉举报共32宗。值得关注的是,邮购产品不仅从手机、电脑、汽车配件发展到光子脱毛器、眼镜、邮票、祛斑产品等,而且还出现了“赞助费”之说。9月份,市民谢先生向位于广州市高新科技开发区26号的康×电子设备厂汇款560元邮购手机一台,但该公司竟称还要收取200元赞助费,否则就不予邮寄手机。谢先生打电话向12315投诉该情况。

  经工商部门实地调查后,发现消费者投诉的公司有些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如三×科技有限公司,南方创×电子设备公司,而谢先生所投诉的康×电子设备厂也并不存在,有些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如广州海×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市工商局12315提醒各位消费者,目前有不少骗子公司通过邮购产品这种方式来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邮购产品时应该提高警惕,小心邮购陷阱,如发现邮购欺诈,可向12315投诉。

  据了解,2005年9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消费者来电22004宗,比上月下降了4.6%,其中咨询17687宗,申诉2359宗,分别比上月下降了2.7%和19.8%;举报1958宗,与上月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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