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莎”珠海街头招摇过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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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0: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记者王锋摄影报道) 印有“福尔摩莎”字样的卡车,竟然大摇大摆,公然游荡在珠海街头。昨天,记者接到市民报料,“这样的车辆在闹市乱窜,太伤我们感情了!” 车身印上大红“福尔摩莎” 记者接到报料后,迅速赶到卡车出没现场,对其进行围追堵截,在寻找一段时间后,卡车远远的出现了。果然,上面印了大大的“福尔摩莎”字样,好似为了故意突出,还使用了大红字体。 记者留意到,该辆卡车是一家装饰公司的,车前头写有该公司名称,并留有公司电话。 商家竟不知“福尔摩莎”为何意 记者跟随该辆卡车,想找到该家装饰公司,但卡车在转悠了几个圈后,拐入巷口,就消失不见了。 下午,记者根据抄录的电话,打相关单位查询地址,相关单位却表示,该电话没有具体资料登记。 记者一再努力,终于拨通该公司电话,对方是一个青年男子声音,当记者问他,知不知道“福尔摩莎”是什么意思时,该名男子表示,不知道具体意思,但认为很“时尚”。 记者告知“福尔摩莎”原意,追问为何印该字样,在闹市中招摇,对方支吾了几声,迅速挂断了电话。 市民表示极大愤怒 对这种有伤中国人民感情的行为,昨天,广大珠海市民表示极大愤怒,“在国外有关台湾的书籍或称呼中,把台湾称作‘福尔摩莎’或‘福摩莎’的,大多是别有用心的人。” “珠海是移民城市,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人,都在珠海聚首。商家不知道‘福尔摩莎’具体意思,但仍然使用该名称做招牌,并且印在卡车上在街头招摇,在客观上损害了珠海的城市形象,伤害了珠海人民的感情。” “这绝对不是一块小小店招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迅速查清事实真相,处理相关责任人。” 工商部门表示将立即调查 记者随后将相关情况告知了珠海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表示,将立即调查,责令其改正。 “企业名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福尔摩莎’绝对不能用作招牌。” 据记者了解,此前,南宁、长沙、广州、武汉和西安等城市,不少经营场所因以“福尔摩莎”为招牌,后均因当地民众的强烈谴责,而被有关部门责令更名。 注:“福尔摩莎”(FORMOSA)为葡萄牙词语,又译为“福摩莎”或“福尔摩萨”,是16世纪葡萄牙侵占我国台湾省时对台湾的称谓,带有明显的殖民色彩。(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