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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伤人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0: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殷水泉、雷江辉)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影响极为恶劣的一“两抢一盗”犯罪团伙,昨日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审判决。主犯诸健辉当庭宣判死刑;被告人李延岳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4被告均为未成年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到20年。

  据查,被告人诸健辉、李延岳等6人组成的河源市区“两抢一盗”犯罪团伙,于去年7月31日至8月27日期间,采取时分时合作案手段,携带刀具、电击枪等凶器,在河源市区进行疯狂抢劫作案。被告人诸健辉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参与抢劫多达21次,抢劫数额5万余元,其他犯罪分子也分别参与抢劫次数在11次~18次之间,每人抢劫数额都有数万元之多。6名罪犯在去年的一次抢劫中共同致人当场死亡。

  被告6人在实施抢劫中曾致多人伤残,而且多在白天作案,导致当地市民每天上街提心吊胆。该团伙成员先后于今年和去年秋冬期间被当地警方抓捕归案。(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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