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农妇为23元水费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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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0:29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何巧云通讯员吴学忠)日前,吴忠上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23元水费引起的非正常死亡纠纷,避免了更大伤害案件的发生。 7月19日,吴忠市上桥街道办事处解放村二队妇女闫某在场上打麦子,队长来向她收23元水费。回家后,闫某向丈夫要水费钱,丈夫说:没钱,你看着办。两人为此生气,闫某喝了农药。邻居喊来闫某家人,将其送到医院,但是,20岁的闫某已经死亡。闫某娘家人与婆 家发生了激烈冲突。事情发生后,上桥司法所干警与派出所民警多次进行调解。为打消娘家人疑虑,邀请了吴忠市公安局刑警队的法医对闫某尸体尸检,排除了他杀。经过司法所干警和阿訇认真耐心的劝说、调解。双方家人情绪稳定下来,事情得到解决。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