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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将提高至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0: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为了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与监管,在国庆节放假前一天,中国银监会同时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将从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规定提高了个人理财的起点门槛,规定了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次,新规定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

  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孕育的诸多风险,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约法三章”的根本原因。

  今年3月,央行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62%下调到0.99%,使得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加强,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大量流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推低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收益率(并间接地带动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收益率也大幅下降)。由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投资仅限于银行间票据回购和债券投资等,人民币理财业务主要是获取债券市场收益率与存款利率之间的套利利差,一旦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这种套利的风险就会自然产生,有可能会导致银行无力支付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另外,由于目前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大都是属于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的“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利率变动及价格竞争,导致了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不断上升。(上证)(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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