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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有21年牢狱生涯 惯偷贼心不死“五进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1: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2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近日,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这是姚某第五次因盗窃罪获刑。今年45岁的姚某,因为盗窃四进四出,有近21年的牢狱生涯。

  1983年姚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因同样罪名,198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3年6月被劳动教养三年,1996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3年9月24日刑满

释放。

  2004年10月,姚某伙同文某,将村民家的两头价值3942元的白毛牲猪盗走,但惯偷姚某又一次“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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