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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优先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1: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俊 通讯员刘晓明) 昨天,记者从番禺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期,该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推行了一系列新举措,比如,对劳动争议案件优先立案,确定专门法官集中审理,优先执行等等。

  这些举措主要有:第一,制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起诉与申请执行须知》,并派发给劳动者,使劳动者事先对劳动争议纠纷的性质、分类、救济途径及应提交材料的明细等基本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第二,采用劳动争议案件专用印章,将劳动争议案件与其他案件相区别,并对加盖该专用印章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审理;第三,确定专门法官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第四,加大减免诉讼费力度,即对劳动者败诉的案件,依劳动者申请,法院对应由劳动者承担的诉讼费予以减免;第五,优先执行劳动争议案件,即由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优先执行。(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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