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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让市民监督夜间施工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3:40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汇宝国际,工艺要求,9月16日22时至18日6时将进行夜间施工”,“明城花园,工艺要求,9月19日22时至20日6时将进行夜间施工”……这样一则公示近日出现在沈阳环境热线网站的主页上。记者了解到,这是沈河区环保局为了增加审批透明度、方便市民监督而进行的首次网上公示。目前,已有3批工程进行了夜间施工公示。

  作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夜间施工始终困扰着市民的日常生活,而哪些单位要

施工,什么时候施工广大市民难以知晓。日前,记者在沈阳市环境热线网内清楚看见网站上方“公示公报”栏的显著位置标注着“沈河区夜间施工审批公示”。进入网页,25家需要夜间施工单位名单跃然眼前,项目的审批日期、批准施工时段、申请理由均有详尽介绍。

  记者了解到,以往夜间施工单位尽管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但是由于周边群众对情况不了解,依旧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和信访投诉。据沈河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审批公示制度的建立使人们对施工地点及时限有了清楚的了解,目前,与公示制度建立前相比夜间施工扰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与此同时,公示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施工单位的行为。以往部分施工单位尽管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可是在缺少公示的情况下依旧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在公示后,绝大多数单位在市民的监督下主动按照规定施工,从而缓解了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此外,为了把好夜间施工审批的质量关,沈河区环保局规定施工单位因为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需要提前3天向环保局提出申请,经环保部门现场审核后,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对现场检查与申请理由不相符的施工单位不予受理。目前,除了进行完善规定环保审批材料外,沈河区环保局依法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提前公告周围居民,走访社区群众,听取周围居民的意见,对夜间施工做出合理的解释,以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据沈河区环保局综合科负责人介绍,夜间施工审批公示的实施,改变了以往信息仅在内部传递,透明度不够的问题,同时方便了市民进行监督,纠正施工单位公告居民不及时所造成群众的误解,有效地缓解了施工单位与周边居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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