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预计下月开征垃圾处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月18日举行听证会;据初步方案,常住户每月要为垃圾多付3元

  本报讯 (记者 徐雁宁 通讯员李文林)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本月18日,我市将召开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也就是说,从1999年就开始酝酿的开征垃圾处理费方案,时隔6年之后,终于要正式启动了。

  厦门是福建省最早提出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城市。时至今日,福建省的绝大多数地市已经陆续开征了垃圾处理费,由于种种原因,厦门在提出开征垃圾处理费之后,却一直未见动静。3年前,我市多家媒体曾经密集报道过厦门要开征垃圾处理费,开征垃圾处理费犹如箭在弦上,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征。

  种种迹象表明,如果这次听证会顺利通过的话,预计11月份我市就会正式开征垃圾处理费。

  根据开征垃圾处理费方案,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海上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船舶等均应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我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拟实行按量收费与定额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征收,即对商业、生产企业等有条件对垃圾产生量进行计量的单位按量收费,对居民住户等实行定额收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已经初步确定。据介绍,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始征收后,当前正在实施的卫生服务费、垃圾代运费将纳入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并收取,居民常住户每户每月增加3元(原来每月7元);暂住人口每人每月增加1元(原来每月4元);企业、单位、商店等商业垃圾在原代运费标准上增加约1倍,征收标准约为垃圾运输、处理成本的50%。最终的收费标准在听证会后予以确定。

  市政园林局周昌益副局长说: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树立起居民减少生活垃圾产生的意识,垃圾排放者为垃圾负责的理念,就像树立节约用水意识一样,贯穿到日常生活中。

  市容环卫管理处许联顺处长说,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是为了让市民树立一种责任和义务,不能再认为垃圾处理是政府的事情,和自己无关。

  :

  (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