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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剽窃论文受的是职评之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0:04 红网

  安徽省教育厅在2005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发现一高校有六位教师有严重剽窃他人成果行为,经核实后教育厅遂发出文件,对他们进行通报批评(见《武汉晨报》10月12日)。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位为评职称而不惜在学术上造假的教师,绝对不会是一位称职的好教师,也不大可能真正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而

用这样的教师来培养学生,让人担心。在对教师学术造假感到羞愧的同时,我也为他们感到有些屈。

  按照现行的职称评定标准,高校教师要想申报副教授职称,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但眼下教师发表论文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学术刊物日益萎缩,另一方面需要发表论文的人却越来越多,而一个人要想真正在学术上有所成就,却又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为评职称而学术造假的背后,除了论文发表不易的原因外,最为直接的原因莫过于职称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师的面子和票子。现在,不少高校都对教师有科研方面的要求。教师科研任务完不成,不能发表一定论文,将直接关系到教师能否被聘用以及在教师在经济方面的收入。教师为什么要在职评上在造假,这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六位为评副教授职称而剽窃他人成果的教师,在我看来,他们其实是职评的受害者。当他们听说他人可以帮忙发表论文时,便按照每篇1500—2000元左右的价格缴了费,但谁也没想到他们最后拿到的却是虽有自己名字却不是自己论文的造假学术刊物。

  教学与科研是高校的两大任务。但按照现行的职评标准,一位教师不论课上的如何好,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发表,要想评副教授无疑于痴人说梦。上海交通大学的晏才宏的遭遇无疑是这方面最有力的说明。晏的学水平和师风师德广受赞扬,由于没有论文,去世时已59岁的他,还仅仅是个讲师。

  在职称评定上对教师做出论文的硬性要求,有利于教师主动进行科学研究,从而把最新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但在职评上过分强调论文的数量与质量,也会导致教师只重视科研而轻视教学。而这无疑又会影响到高校的教学质量。

  如果没有职评对学术论文的硬性要求,估计也没有教师会冒险去造假了。在对教师学术造假批判的同时,我想现行的职评标准也有必要进行革新了。高校的定位毕竟不同、培养学生的目标也不尽一致,如果用同一标准来评价教师,那是不合适的。

  (稿源:红网)

  (作者:朱建华)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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