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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花园成了消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2:54 东南快报

  

私家花园成了消防通道

  交房了!但厦门“新景雅苑”的业主们却高兴不起来,让他们郁闷的是,当时广告上承诺的“私家花园”成了消防通道。

  更让他们郁闷的是,开发商对楼书广告展示的房子与交房的房子的产品之间的差异

作出了另一种解释。

  法律维权成了许多业主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

  来自业主们代理律师的信息称,已有70多位业主进行了委托,一场集团诉讼似乎很难避免。

  作家孙梨在散文《住房的故事》中有一句话:“人之一生,除去吃饭,恐怕就是住房最为重要了。”

  近日,接到业主投诉,本报记者对让“新景雅苑”众多户业主牵肠挂肚的“私家花园”变“消防通道”事件进行了采访。

  8月29日是位于厦门江头片区“新景雅苑”新房交房的日子,然而,让众多新业主们始料未及的是,新家钥匙居然是一把防火门的钥匙,不仅原先承诺的“私家花园”没个影儿,自个儿的新家大门也变成了一道让人随意出入的“消防通道”。

  小叶是1栋D梯11楼的新业主,今年43岁,厦门本地人,孩子都上初中了,干了20多年厨师,称买这房子还是第一套。

  2004年3月,他以每平方米5000多元,那时看来还比较上乘的价格购买了这套“新景雅苑”D梯1101室。

  小叶称,作为比对,他特意比较过同一时期的另一楼盘后觉得,同样是挑高式买一层用两层,“新景雅苑”还多了个独特的“私家花园”。

  在看完开发商做的样品房后,小叶二话不说就掏钱买了,采访中,诸多业主称广告和楼书中的这个“私家花园”是他们心动购房的重要因素。

  防盗门成了防火门?

  这究竟是一套怎样的房子呢?记者联系上了小叶,并走进了这套“新景雅苑”1栋D梯1101室。小叶告诉记者,“为了保留‘证据’,交房之后整套房子都还没动过,还是毛胚房。”

  刚出11楼电梯,记者就看到两道灰色的防火门,门是锁着的,防火门上赫然地标记着“安全通道”字样,仔细凑近一看,防火门上还标记着“D1101室”字样。

  “请进1小叶用钥匙打开防火门后说,这把钥匙是交房时开发商分发给各个住户的,给人直接的感觉就是开发商是想把这道防火门当成“新景雅苑”新住户的防盗门了。

  防火门背后是一个挑高式的入户阳台,这便是小叶一直挂在嘴边的那个“私家花园”。“私家花园”实际并不是很大,只有1.9米×4.5米左右,地面已初铺了一层大理石板,在加高4.9米的阳台还盘着一条红色的消防钢管。

  小叶说,实在看不惯这根消防管,因为当时开发商建的样品房里根本没有这个消防管,而且事先也没有向业主声明,看了真是很疙瘩。

  记者注意到,由于建设布局样式套套一样,整个“新景雅苑”近300多套房子,每家每户的入户阳台都悬着一根消防管。

  阳台变成消防通道?

  由于当时买的是期房,在新房建设的时候,细心的小叶就发现,家家的入户阳台都留了个大窟窿,也不用砖切起来,当时还以为是为了方便运送沙石、砖料,专门打通的过道。

  但是,小叶说,直到今年房子模样差不多都出来的时候,他发现这个大窟窿还是一直没有填平,就开始在怀疑是不是开发商有什么预留设计了。

  8月交房时,小叶傻眼了,入户阳台之间的那个大窟窿只装了一堵玻璃墙,就像纸糊的一样,入户阳台变成了“消防通道”,住户的家和阳台(消防通道)之间是大面积的玻璃推拉门,根本没有普通装防盗门的入户门位置。

  小叶告诉记者,尤其是那根横穿入室高高挂在入户阳台上的红色消防管道,就像一根硬生生长出的肉刺一样,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在业主保留的楼书和媒体广告中,上面也清楚写着“入户私家庭院,在城市上空构筑您的理想家园”。而业主们之所以选择“新景雅苑”,很大原因就在于这个卖点。可是在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却在购房合同附件二中将“入户私家花园”改写为“入户阳台”。

  对于阳台变成消防通道,开发商鑫新景地房地产公司一许姓位负责人解释为:阳台与消防通道可以是功能兼备的,这一点并不矛盾。当发生火灾等险情时,阳台就可以变成逃生的消防通道了。

  不过这个解释无法让业主接受,一位业主表示,按照消防通道的标准,这个消防门应该保持常开,而现实是,这个消防门成为我们唯一的入户门,这种设计“显然很荒谬”。

  交房保留索赔权利

  同样的问题还在不断浮现,在网络上,一些愤愤不平的业主们甚至直接抨击开发商,说开发商不但没有兑现原先广告中的“私家花园”,反而把“私家花园”变成了公众的消防通道,涉嫌广告欺诈。

  还有一些业主言辞激昂地质问:新房连一道最基本的防盗门都没有,怎么让他们“在自己的花园里,栽种着对生活的美好憧憬”?“新景雅苑”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他们拒绝按期交房,并要求开发商给个说法。

  直到上个月月底,这嘲交房风波”才算告一段落,“新景雅苑”的新业主才陆续跟开发商签订了交房合同。

  但一些业主认为,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并称,他们在签订交房合同时都保留了自己的索赔权力,他们还将就此与开发商进行对话,维护自己的权利。

  想想售楼之前房地产公司在广告里描绘的私家花园,再看看眼前这房子,业主们还是觉得受了骗。他们想到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

  记者了解到,就在交房后一个星期,“新景雅苑”的70多位业主一起找到了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这些业主一致认为,该房产既没有入户私家花园、入户阳台,也没有入户门,与当初该公司的广告合同宣传及合同约定严重不符。本报截稿时,上述出入还未得到有关国家测量部门测量数据的证实。

  将引发集团诉讼?

  业主们向开发商鑫新景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了索赔,要求返还这个阳台部分的购房款。

  据了解,当初购房时,阳台被计为公摊面积,以一半的面积计算。按照业主提供的当时每平方米5000多元的售价,这个10平方米左右的阳台,涉及数万元的房款。

  接受业主们委托的万石律师事务所的柯华东律师告诉记者,由于该房屋没有入户私家花园,入户阳台,也没有入户门,开发商可能存在广告欺诈,违反合同约定多收取委托人购房款,违约等行为。

  柯称,他们已于9月9日向开发商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开发商在一个星期以内提出具体的赔偿或改造方案。

  与此同时,在9月29日工商局官员接听市长专线时,业主们也纷纷拨打专线电话向接听的官员反映这一情况,当时接听专线的官员也承诺会去调查解决相关纠纷。

  据了解,截至目前,开发商只答应给每户赔偿2000元,与业主们的要求相去甚远,协商已陷入了僵局。业主们称,实在协商不成的话,也只好跟他们(开发商)对簿公堂了。而一旦诉诸法律,又是一起集团诉讼的案件。

  是否涉嫌广告欺诈?

  那么,业主们所声称“新景雅苑”广告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呢?记者特地采访了厦门市工商局广告监督处的周处长。

  周处长表示,对这个事情,他们正在调查研究之中。

  但是,对于“广告欺诈”的说法,鑫新景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无法认同。该公司一位许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发生这种纠纷,是由于客户对“私家花园”的认同有差异。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售楼时作为合同附件的房屋平面图,该图清楚地标明了房屋的红线。通过红线的标注,套内套外是一目了然的,买房人当时也分得很清楚。

  因此,他说,由于阳台是标明在红线之外的,也就是说它不属于套内部分,本来就应该敞开在外。

  他表示,正因为如此,阳台面积按公摊计算,每户只计一半的面积。产生的纠纷根本不存在“广告欺诈”的问题,只是客户对“私家花园”的概念认同有差异。

  针对开发商同意赔偿每位业主2000元的事实,这位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因为面向阳台的玻璃门确实存在设计上的不尽合理之处,这2000元是出于对顾客感情上的考虑而作出的一点补偿。“这绝不表示公司理亏,如果无法协商的话,要打官司,走法律程序也可以。”他说。

  自建“私家花园”

  小叶很惋惜地说,其实这个入户阳台好好装修的话可能弄得很别致的,养点花种些草,再添上个大鱼缸,摆上个茶几,亲朋好友围坐在“私家花园”泡茶聊天,其乐融融。

  记者在“新景雅苑”看到,与小叶想法类似的业主大有人在,许多业主为了赶在春节前搬进新家,都已开始装修,为了让这个所谓的“私家花园”看得更像是“私家的”,许多业主纷纷把与隔壁相贯通的玻璃门用砖块砌死,把防火门改成防盗门,营造私人空间。

  但是,有专业人士指出,一旦消防通道“回归”到真正的“私家花园”,岂不是产生了新的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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