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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棚户区逐一查防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3:38 新晚报

  汲取惨痛教训,坚决杜绝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本报讯(记者刘铁瑛)记者昨天从全市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道外区南三道街109号居民大院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截至昨日已死亡6人(其中1人跳楼致死),失踪4人,重伤3人。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对消防安全条件差的居民小区、棚户区、筒子楼、单位办公区、人员密集区、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宿舍等进行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损失巨大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10·11”特大火灾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忠信精心组织、认真部署了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置安抚工作。市领导史文清、邹新生、丛国章参加了昨天的会议。

  会议通报,道外南三道街起火建筑为始建于1917年的三层砖木结构“回”字型居民住宅楼,楼板和闷顶及楼梯均为木制结构,隔墙是木板夹着锯末子的结构,属于四级耐火等级,居民楼道内堆放的可燃性杂物过多。

  会议强调,全市要坚持开展不间断的夜间防火检查,将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源电源管理等夜间防火措施落到实处。要下大力气对筒子楼和棚户区周边的私建、滥建进行拆除,保证消防车道、疏散走道、楼梯间畅通无阻。同时,在公众聚集场所和建筑工程以及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存在的隐患,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补办相应消防审批手续或经申报审批不合格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不管什么部门批准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只要消防安全存在重大问题,都要坚决停业整改;对已登记注册但因审批手续不全或达不到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在规定期限内不补办相关手续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立即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和文化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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