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兴售药不公示 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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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3:38 新晚报 |
本报讯 (袁晶记者谭启首)昨天,市物价部门对部分医院和药店药品降价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仪兴医院阿奇霉素超标准销售,以及部分小药店没有及时降价等问题。 据了解,22种药品价格下降后,规定医院销售22种降价药品时,加价率不得超过进价的15%。在仪兴医院,检查人员发现,进货价格为15.6元的阿奇霉素,按照规定销售价格最高不应超过18元,该医院销售价格却为21元,而且该医院没有按照物价部门要求对销售药品 价格进行公示,物价部门当场责令该医院退还多收取的药款。在东北医院,检查人员发现医院没有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药品处方,而是使用了药品商用名称。物价部门要求这两家医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