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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事故责任公布主管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4:45 北京晨报

  为明确建设领域安全管理责任,建设部下发通知——

  晨报讯(记者 王娟)在节日或重大庆典期间公园内若因游客集中造成人员踩踏、坠落等游客伤亡的安全事故,市园林局将难逃其责;在房屋建筑使用阶段若因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对所住房屋任意加层或装修不当造成建筑物坍塌、损毁的,需找市建委质量处解决。建设部于昨日发出通知,明确了建设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对包括北京市在

内的各盛直辖市、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的职责进行了分工。

  通知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负责建设系统的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运营安全:包括地铁安全、燃气安全、公交客运安全、风景名胜区及公园安全,还要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包括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市政桥梁质量安全、村镇住房质量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以及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防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分工明确后的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分工

  项目 主管单位 对外电话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 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63951166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 建委质量处 63951166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 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 63951166

  台风、暴雨灾害等 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 63951166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 市路政局科技安全处 6805347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市运输局科技安全处、公交处 83979648

  公共客运安全 市运输局科安处、公交处 83979648

  燃气运营使用安全 市政管委燃气管理办公室 66011988

  风景名胜区、公园安全 园林局保卫处 68300880

  城市供排水安全 水务局供水处、排水处 68556666

  城市垃圾安全 市政管委市容环境管理处 66011988

  地震灾害 建委市抗震办 6513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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