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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聘“新管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19 人民网-华东新闻

  从2004年开始,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建立起以乡镇(街道)为管理中心的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新机制。2005年6月,全区农村财务监控中心投入运行,实现了对农村财务的网络化实时监控管理。至此,临淄区农村财务管理改革工作全面完成,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财务混乱、集体资产流失及由此造成的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前些年,临淄区的村(居)财务和资产管理混乱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什么出现这种反常现象?他们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农村原来的财务管理模式已远远落后,急需改革更新。

  观念决定思路。临淄区制定了相关政策,在扎实做好农村财务清理及业务移交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建立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对所辖村(居)的集体财务进行统一代管。即在坚持村(居)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监督管理权、核算收入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会计期限、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审核监督、统一财务公开为主的财务代理模式。各村(居)的货币资金及会计账薄、凭证、报表、合同等移交财务代理中心代管。各乡镇、街道严格按标准建设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确保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的日常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各乡镇、街道还与村(居)依法签订《农村财务代理委托协议书》,明确代理中心的工作职责,并规定代理中心的全部经费由乡镇、街道财政负责,不增加村级负担。

  该区农村财务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即规范代理,实行管理人员职业化管理和农村财务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临淄区还创新农村财务管理“五制度”。在财务收支审理制度上,确定每月25日至月底为统一审理日期,由乡镇、街道片总支书记、片长、包村干部、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业务人员、村(居)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财经事项进行审理,从根本上确保了农村财务收支的透明度,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实行农村集体资金“双印鉴”管理制度、收入档案和未结算事项报告制度,并实行农村财务公开制度。

  《华东新闻》 (2005年10月13日 第四版)

  作者:陈琪 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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