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告别用水“差价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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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3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韩红军 通讯员 常水) 同一个住宅小区里,但市民所缴纳的水费却是两种价格。最新出台的《常州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将逐渐改变这一状况。今后,二次供水全部由自来水公司负责,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的水价也将实现统一。 据悉,直供式自来水压只能够满足6层民用住宅要求,而开发商为解决高层供水,与自来水公司签下了协议。此后,小区高层的二次供水管理由开发商负责,而开发商大多又将这 一任务转移给物业公司。由于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需要投入,同时也存在二次供水的总表和分表之间差异等因素,高层用户所用的自来水成本也自然有所上升。目前,居民用水价格是2.3元/吨,该市收取11918户高层用户二次用水的平均水价则为2.75元/吨。而据该市物业管理部门调查统计,市区内43个物业管理的二次供水,成本平均高达4.73元/吨。“羊毛出在羊身上”,于是,在一些小区甚至出现了高层用户的水价比低层用户翻上一番。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运行管理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居民到户水价按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取。因此,楼层高低出现的水价差异将不复存在,高层住户再也无须为二次供水多掏腰包。 按照这一办法,从10月9日起,所有新建高层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从建设起到设施的永久维护、运行、管理,都将直接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对于已经在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可以由开发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设,竣工后经过验收合格后移交自来水公司。 而对于如今已经使用的二次供水,从明年起将对已建成投运的40多个设施进行改造。由原开发企业与自来水公司签订改造和移交协议,改造好一个,自来水公司就“接手”一个。对于原开发企业不存在的,则直接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改造与接收。 虽然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不过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对所有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摸底”,并将根据掌握情况排定具体的改造计划。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3日 第十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