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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扣押“老赖”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8:13 潇湘晨报

  本报讯“不签字?我们也肯定要依法将你的财物予以扣押。”10月12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7名执法人员持搜查令来到芙蓉路巴黎香榭A1栋,对长期拖欠执行款的湖南某装饰艺术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虽然该公司总经理袁某拒绝在所扣财产清单上签字,但执行人员仍然依法将公司的相关物品予以扣押,并带回了法院。

  该装饰公司的债务来自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2004年2月16日,该公司与雨花区金利

木业业主张某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张某提供质量最优、价格最好的材料,装饰公司则必须每月25日付清货款。为此,该装饰公司还收取了张某20000元质量保证金。此后,张某按照被告要求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该装饰公司却严重违约,拖欠大部分货款近5万元,并以种种理由拖延,于是张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2004年12月,雨花区法院对此作出判决,要求该装饰公司归还质量保证金和所拖欠货款。但判决书已下发近一年,袁某一直拒绝履行,被法院列入此次强制执行之列。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执行人员来到装饰公司。由于当时在场的公司员工并没有能力还款,而随后赶来的袁某也没有当场返还欠款。执行人员在申请了搜查令后,开始对其公司进行仔细搜查。

  搜查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该公司一文件柜内存放着大量文件等其他物品,执行人员要袁某开柜,袁称自己没有钥匙。执行人员随后喊来开锁110并打开该柜,将里面的相关物品搜查出来。最后,执行人员将搜查出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营业执照和印章等物品予以扣留,并督促袁某在财产清单上签字。然而,袁拒绝签字,执法人员在劝说未果的情况下,按程序将所扣物品带回法院。

  执行人员介绍说,该公司规模较大,旗下有数间分公司,完全有偿还能力,但今年3月25日法院就已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该公司一直没有执行。因此必须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

  记者 黄志杰

  实习生 刘 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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