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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副局长贪财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04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蔡子原)阜阳市颍州区原反贪局副局长郭彬收受他人贿金5.4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认定郭彬于1998年底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参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之机,以解决办案经费为名,或以允诺给案件当事人帮忙的方式,先后9次索娶收受他人钱财计5.45万元。

  2005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在对一案件进行追踪报道时,提到被告人郭彬的问题后,郭彬预感要出事,即将以前收受的部分贿赂款1.6万元退还给三名当事人。案发后,郭彬还向纪检部门退缴受贿款4万余元。

  8月25日,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郭彬有期徒刑6年,郭不服上诉。阜阳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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