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钱不收也不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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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05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3个案件原计划审理3天,但由于庭审案情复杂、涉及人数多、牵涉面广,特别是10月10日受审的4名被告在法庭上不时出现“翻供”情况,法庭从当天上午9时开庭,一直到晚上6时闭庭时都没有审理完毕。为此,法庭临时决定10月12日延期继续开庭审理。 12日的庭审从上午8时30分开始,开庭时间比前3天提前了半个小时。据旁听人员介绍,当日庭审主要进行了质证、辩论和被告陈述,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焦点主要是围绕着4名被告“有罪”或“无罪”。由于是时隔一天又第二次出庭,4名被告在法庭上都显得有些憔悴。对公诉方列举的犯罪事实,他们承认的部分较少,不承认的主要“理由”是,收贼的钱时是“迫于无奈”,如果自己不收“黑钱”,就无法在派出所呆下去。还有的被告在陈述时称,收的“进场费”及“烤火费”、“返点费”等是贼主动给的,他们“不收也不好”。公诉人对4名被告的辩解逐一驳斥。 此外,10月11日对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4名被告人的审理,庭审时间长达12个小时,一直持续到晚上10时10分才结束。据介绍,如此挑灯夜审的情形,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史上是罕见的。 据悉,这批受审的11名被告中,有8名已被依法逮捕,有3人是被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被告档案 李东升、接正锦、智勇:原分别系成铁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队长; 宋宁、程辉、冯桃、彭勇:原分别系成铁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 张保观:原系成铁公安处龙潭寺车站派出所警长; 崔少峰、金国玉、林维:原分别系成铁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员。 (文/图《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