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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意外伤害险不准施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16 南方都市报

  未办意外伤害险不准施工

  明年1月起施行,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推广这项制度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从明年1月1日起,对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省建设厅近日在深圳市召开的全省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明确,年

底前要在全省推行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从明年1月1日开始对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不准参与工程投标,不予办发施工许可证;没有考核合格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据统计,截至9月23日,全省共发生施工伤亡事故53起,死亡66人,重伤7人,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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