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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举报人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北省沧州盐山县的于某、庞某夫妇二人向公安机关举报抢劫杀人疑犯,却被公安机关和当地媒体将举报行为予以公开披露。日前,于某、庞某以侵权为由,将南皮县公安局、沧州晚报及记者告上法庭,索赔106万余元。

  于某、庞某诉称,自己与南皮县的蔡宝玉认识。2003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蔡宝玉来到家中,诉说了几天前他伙同他人抢劫信用社并杀死一人的过程,提出借用一辆自行车。于某、庞某感到事态严重,遂悄悄向盐山县公安局报了警。盐山县警方很快来人将蔡某抓获,并移送南皮县公安局。没想到沧州晚报社一记者采访南皮县公安局后,于2003年12月30日在《沧州晚报》刊登报道,披露于某夫妇的举报导致了蔡宝玉的落网。(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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