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未必都要子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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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讯 俗话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子”一定要偿还“父债”吗?河北栾城县何先生的经历证明未必如此。 石家庄市栾城县何先生的父亲生前合伙与人开办工厂,并向朋友李某借了1万元做生意 。当时约定半年内还清欠款,并支付利息500元。但因生意亏损,何先生的父亲并未在约定期限内还清欠款。同年底,何先生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他经营的工厂也随之破产。一些债主将工厂剩下的财产进行分割,但没有还清全部欠款。何先生变卖家产偿还欠款,最终仍欠李某5000元,何先生表示再无能力偿还。今年7月,李某以何先生父亲欠款为由将之告上法庭,要求何先生归还剩下的5000元。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审理认为,何先生并没有继承父亲遗产,可不偿还父亲生前所欠下债务,并依法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于9月20日向长安区检察院提起申诉,检察院经调查后没受理李某的申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