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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宽带房产商无权指定 "高价宽带"难再霸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3日电据新闻晨报报道,业主要选用一家公司提供的宽带服务,却被告知该小区仅接入了另一家公司的用户驻地网。而今后,房产开发商对电信运营商无权“单挑一”了。信产部日前下发通知称,新建小区的开发商或物业应为各电信运营商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业主装谁的宽带由自己决定,开发商和物管无权包办。

  眼下不少电信运营商在上海推出宽带“优惠套餐”,有的不光月租费便宜,还免收几

百元的初装费。房产开发商选定的运营商开价往往比被挡在小区外的运营商贵得多,而业主不得不租用“仅此一家”的高价宽带。有的电信运营商在上海推出分时段收费的长途电话套餐,而大多数新建小区以前无法享受这类长途电话优惠,因为小区的电话驻地网一直被垄断经营。

  中国的电信条例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配套建设的集中配线交换间属于公共电信配套设施,所有电信运营商都可享用。但在一些城市的新建楼盘或小区,房产开发商往往与自己选定的电信运营商签订排他性协议,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依法进入,同时也限制或变相限制了消费者依法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业务的权利。

  信产部的通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资改造已建的电信设施时,应当按照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同进入的标准进行电信设施建设。通知也明确了房产开发商的责任:今后凡新建小区通信管道及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其成本摊入房价,是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设施,对于让哪家运营商进来租用设施、提供服务,业主装谁的电话或宽带,开发商和物管无权包办。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小区内的通信设施,还有很多问题难以解决。比如共用机房放在哪里?使用中的维护问题怎么解决?物业公司有无权利进行管理?此外,业主委员会是在入住业主达到一定比例后才成立的。在这之前,选用电信运营商该谁说了算?一旦这些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能得到妥当地解决,小区居民才能真正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刘东辉、殷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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