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律大专文凭不能参加司法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53 桂龙新闻网

  法律大专文凭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对假律师可处其违法所得5倍罚款、监狱工伤赔偿正在制定新规……这是记者昨日从广西政风行风热线获悉的。

  昨日是自治区司法厅上线,一位法律大专毕业生询问,他能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卫福喜回答说,在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司法考试中有照顾性规定,即边远地区的法律大专文凭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但现在根据《检查官法》、《法官法》以及《律师

法》的规定,要求法律从业人员的文凭必须是法律本科,所以现在司法部已经规定,法律大专是不能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假律师损害律师形象,应如何处理?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李健告诉市民,对没有律师执业证,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进行诉讼代理的,有关部门将进行处罚,处以其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

  玉林市一名李姓市民说,7年前,他儿子死在贵港监狱,现在监狱只赔8000~10000元,如果儿子还在,2016年就可以出狱了,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监狱给的补偿费用偏低。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陶纯通过询问了解到李先生的儿子是工伤死亡,而且有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证明。他回答,由于监狱属于特殊的机关,监狱关押和改造的对象是特殊群体,所以监狱的工伤劳保和补偿标准一直没有沿用国家《劳动法》的规定,而是沿用了司法部的规定,监狱给李先生的补偿是按照规定计算出来进行处理。目前,司法部正在修改工伤补偿规定。在新规定还没有出来之前,发生类似问题只能沿用原办法处理。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见习编辑黄振瑛作者:郭燕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