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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捕子孙鱼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2: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黄剑跃通讯员黄剑波

  宁波晚报讯为了巩固伏季休渔成果,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从近日开始到本月底对在宁波港3个重要的渔业码头卸货的拖网、帆张网作业渔船实施幼鱼比例重点检查。

  按有关规定,拖网、帆张网作业渔船每航次(或网次)捕捞渔获物中,每一检查品种

中的幼鱼比例不得超过25%。检查的品种和可捕标准分别为带鱼(体重125克及以上)、大黄鱼(体重200克及以上)、小黄鱼(体重100克及以上)等。检查人员对违规的渔船将依法没收幼鱼超过规定比例部分,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的可以没收渔获物;对于收购超比例渔获物的单位处以1万—3万元处罚,个人罚款500-5000元。(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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