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最后期限”岂能变成橡皮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3:51 人民网

  截至9月22日止,新疆尚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从煤矿股份撤资。由于受地理环境的影响,新疆的最后撤资期限将延迟至10月20日。据透露,今年7月11日该区阜康市神龙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83名矿工殉难,联合调查组早就发现了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在该煤矿参股的国家工作人员竟达187人。包括阜康市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名副市长也收受了该矿的礼金,并以别人名义参与该矿的煤炭运输营利活动。(新闻详见10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官煤勾结、权煤腐败,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一大诱因。正因为如此,国务院今年痛下打击官煤勾结的决心,并规定9月22日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企负责人从煤矿撤资的最后期限。可惜“最后通牒”仍然乏力,仅仅一个“最后期限”也被各地当成了橡皮泥,随意拉长。

  譬如那份著名的最后通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发布日期明明写着8月22日,规定官员撤股的内容就写在这份文件里。在信息传播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几乎全中国的官员,差不多在当天都从媒体知晓了有关细节。从8月22日至9月22日,用一个月时间撤资,应该绰绰有余吧。偏偏在此时候,“地方特色”显现作用了。先是媒体披露某些省份如内蒙古一个撤资的也没有,然后河北、河南自作主张将最后期限分别延长到9月30日和10月10日。现在新疆居然找出“地理环境影响”这样莫名其妙的原因,将时间宽限到了更后的10月20日。“最后通牍”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不知被打了多少折扣。

  咬到嘴里的香喷喷骨头,被逼吐出来,有的人肯定不大情愿。让官员们把摇钱树从小煤窑里连根拔起,其痛苦心疼之状亦不难想像。现实问题是,众官员压根儿不该在小煤窑入股,每笔股金都带着违纪甚至违法的“原罪”。自觉主动按国务院要求进行撤资,实属一种明智的自我救赎,那种装聋卖傻的行为无疑是与法纪政令对着干。各级政府应严格兑现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的有关精神,对某些心存侥幸、拒不撤资的腐败分子进行“秋后算账”。一味地迁就照顾个别人的“思想斗争”,以不信东风唤不回的精神作长久的等待,不惜将最后通牍中的最后期限往后宽限,实际上是对腐败行为的一种纵容。

  在清理官煤勾结和权煤腐败中,不存在什么特殊情况,国务院既然规定了“9月22日”的最后期限,就必须照这一标准期限进行清算。某些省区到了最后期限仍无人撤资,这并不算什么难为情的事儿,地方政府也不必宽限时日等待浪子回头——要知道,对那些连国家铁规禁令都不放眼里的腐败分子来说,一而再、再而三的宽恕只能被他们当成儿戏对待。只有施以重招,将这些潜伏极深的逐利之徒从煤井下挖出来,彻底逐出官场,最后通牒才能真正一言九鼎、令人望而生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