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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昨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6:1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敏报道: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志光在会上强调,各级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加快汕头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1996年以来,先后确定了六批共20个依法治市试点单位,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各方协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政府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政府决策逐步走上民主化、法制化轨道,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得到规范,政府层级监督继续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市先后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调整了66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的幅度接近50%。2004年,市政府对190多项涉及行政许可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各区县政府也开展了相应的清理工作,削减了大量审批项目。

  黄志光在会上充分肯定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改善投资软环境,推动汕头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汕头;提高行政效率和机关效能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培育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解决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执法扯皮等问题,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应力争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扰民,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黄志光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要健全依法决策的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进程,加强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论证,防止出现决策违法或重大决策失误;逐步建立决策的问责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不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决策失误责任。要加强日常执法和动态管理,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行使职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员,必须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焕然主持,市政协副主席王桂元等出席。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地税局、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各区县党委、人大、政府,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各依法治区县办公室负责人,各区县法制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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