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晓宾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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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6:1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张晓丹、通讯员郑宏武、肖蕊报道:昨天上午,汕头市公安局隆重召开了追认许晓宾同志革命烈士大会,在龙湖区“8.7”化工门市火灾中英勇牺牲的许晓宾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中国共产党党员,被追记一等功,还被追授为汕头市优秀共青团员。 会上,省消防总队政治部组教处处长吴迪文首先宣读了公安部政治部《关于批准许晓宾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省公安厅《关于给许晓宾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命令》和消防总 队党委《关于追认许晓宾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决定》;团市委领导宣读了《共青团汕头市委关于追授许晓宾同志“汕头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决定》。接着,在庄严的气氛中,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宗泽向许晓宾烈士的双亲许明川、许幼贤颁发了许晓宾同志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抚恤补助金、慰问款;省消防总队副政委马先宏向许明川、许幼贤颁发了许晓宾烈士个人一等功的奖章、证书和奖金。蔡宗泽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许晓宾的先进事迹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结合起来,用英雄模范的精神和情操教育党员、教育干部,把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黄锦华要求全市公安民警要继续深入开展向许晓宾烈士学习活动,再次掀起学习许晓宾烈士先进事迹的新高潮。出席大会的还有市领导林加茂、苏耀光、王桂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电话:编辑部8322700广告部 8312781发行部 8245040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传真:8910196邮编:515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