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美事件应引入独立调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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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0:06 红网 |
日前,外地来甬女子杨美因劳资纠纷被警方传唤后,声称在宁波庄桥派出所里遭到民警的捆绑和殴打,并向媒体和有关部门投诉,此事受到多方关注。针对警方作出的“民警并没动手打人,相反在执法过程中被该女子打了一个耳光”的调查结论,杨美并不满意,昨天上午向检察机关递交控告书,要求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现代金报》10月11日) 尽管警方调查中秉持的“绝不偏袒,还原事实真相”原则无可挑剔,但在确定调查 小组成员时,居然都来自于本应回避的调查对象的直接主管机关——江北公安分局,难免给人瓜田李下之感。更令人疑惑的是,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调查小组不但不与当事人见面,还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到警察被打上,对投诉的女子被打情况却未作调查,其客观性与公正性值得质疑。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娘的舍不得打自己的孩子”,其根源恰恰在于打孩子等于承认孩子犯了错,而在另一个层面上又意味着父母教育的无能和失职。“杨美事件”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引发社会和警方高层关注,缘于执法是否公正文明,事关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问题。在此背景下,投诉内容一旦查实,不但有关违纪违规人员可能受到严厉处置,相关领导和上级机关也可能因之影响自身的形象和利益,甚至受到责任追究。因此,由警方自身组织内部调查难免顾虑重重,很容易出现不公正现象,甚至百般遮掩,蒙蔽民众。另一方面,即便警方自认调查十分公正,合乎事实,却因利益纠葛而缺乏公信力,无法使公众信服。 有鉴于此,为了确保调查的中立与公正,有必要引进国外盛行的独立调查机制,以提升调查的公信力,真正维护公安部门的形象和声誉。对类似“杨美被打”这样事涉公权机关,而又影响重大、公众关注的争议事件,可由当地人大或检察机关组织,从社会各界中选择权威专业人士组成独立调查机构,并及时将调查信息公之于众,以防止公权力的暗箱操作。惟其如此,调查结果才能以其客观性和公正性使公众信服。 (稿源:红网) (作者:俞洲) (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