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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急救用药不用凭处方购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1:5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洁)我省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今后购买降压、降糖等常用药品将更加便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宣布,国家未明确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如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控制和治疗的慢性疾病用药,急并急救用药等,可凭诊断书或药店执业药师指导购买使用。

  自1999年起,国家逐步加强药物分类管理,制定了处方药目录和非处方药目录,但

对一部分药品并未明确规定属于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如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用药、哮喘病用药、心脏疾病的急救用药等。由于这些药品使用比较普遍并可能导致不良反应,一些地方也将其列入处方药控制范围。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锦霞介绍,药监部门调查群众用药情况发现,这种第三类药品是群众需求量最大的,很多慢性病患者长期使用,具有周期长、治疗方案比较成熟的特点,限制措施给患者带来了诸多不便。而过去实行的急救药品凭处方购买不仅很不现实,也不符合“生命第一”的药品管理原则。为方便慢性病患者和急症患者用药,省药监部门从实际出发,决定准许第三类药品凭诊断书或执业药师指导购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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