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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沪杭高速酿祸2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2:4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杨洁责任编辑 刘海阳

  2005年9月6日凌晨2时,沪杭高速松江大港段上海往杭州方向的车道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牌号为皖KA8831的大货车呈逆向侧翻在车道内,车上所装载的猪肉撒满一地,车内人员受伤都不严重。另一侧在紧急停车带内停着一辆牌号为浙BA4411的大货车,其车头严重受损,造成车内2人死亡。调查发现事故由于运猪大货车严重超载、私自改装车辆等原

因造成。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时,牌号为浙BA4411的大货车,车头严重受损。驾驶员被夹在车内不能动弹,通过全力营救,驾驶员终因伤势过重,不幸遇难。此外,在大货车驾驶员后面的卧铺内,抢救人员还找到了一名身着内衣的男子,由于伤势过重,也已死亡。

  经调查,沪杭高速在这一路段原为双向三车道,由于施工的原因,杭州往上海方向的车道被封闭,而上海往杭州方向的车道则被隔离成两个方向的车道,原本的超车道和中间行车道供往上海方向的车辆行驶,剩下的最右侧行车道供往杭州方向车辆使用。当时运猪大货车驾驶员夏某是第一次驾车沪杭高速,当他行驶到此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路段封闭,于是猛地向左打方向,在车辆左偏的同时,已经撞到了路边的将军帽,此时夏某发现对向车道正有车驶来,惊慌之下,他又猛向右打方向,车辆侧翻的同时与对向车道上的大货车发生碰撞。

  由于夏某驾驶的运猪大货车严重超载,并且私自改装车辆,安装铁架用以悬挂猪肉,致使车辆在方向发生突然改变时,重心发生偏离,导致车辆失控侧翻,并且在行驶过程中疏忽观察,没有及时变更车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另一辆大货车的驾驶员则因超载,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警方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员必须对车道的情况进行及时的了解,绝对不可疏忽大意。详情请关注10月15日晚8时上视新闻综合频道《第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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