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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助力车应该先知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3:28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那跃娜)本报刊登《燃油助力车难上“正道”》一文后,引起多方反响。市民王先生说,他购买助力车是为了上班代步,由于不知道自己的车是否属于违章范围,每次听说有警方检查摩托车,就要走小路绕行。他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管理办法,让助力车有一个明确的“身份”。

  交警部门人士说明,目前,哈尔滨市对燃油助力车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GB17284-1998)有关规定,燃油助力车标准是气缸工作容积不大于30ml,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净重不大于40公斤,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而现在一些商家销售的助力车,相关标准都超过助力车已经属于轻便摩托范畴,由于轻便摩托属于机动车,无证照驾驶就要处罚,市民购买助力车时应看清车辆的有关指标。交警人士还说明,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哈尔滨市严格控制摩托车数量,燃油助力车达到轻便摩托标准的不能办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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