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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病逝 妻子无权讨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3: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夫妻离婚14年后,丈夫因病去世,前妻以孩子的名义想讨回原本判给前夫的房产,为此,前夫的家人和前妻闹翻了脸。日前,丹阳的杨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25-84629110,寻求法律帮助。

  据杨先生的家人介绍,杨先生早些年的时候在丹阳当地开了一家小作坊,夫妻俩天天起早摸黑,几年下来也积累了一笔钱。没过多久,杨先生率先在村里盖起了小洋楼,全村

人提起他都会竖起大拇指。随后的几年里,杨先生的小作坊经营状况逐渐下滑,眼看着生意做不下去了,杨先生干脆将小作坊关闭了。没了小作坊,夫妻之间的争吵也越来越多,1991年的时候,杨先生和他的妻子终因感情提出离婚,最后当地法院做出判决,杨先生的年仅3岁的女儿判给母亲,房产归杨先生所有。离婚后,杨先生的女儿就一直和母亲在外重新找了一处房子,双方从此过着互不往来的生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今年杨先生突发重玻杨先生的妹妹杨女士告诉记者,哥哥生病期间前妻一直没有前来探望,哥哥所有的看护工作和医疗费用都是兄弟姐妹承担的,9月底的时候,哥哥因抢救无效死亡,就在哥哥下葬的当天,一直没有露面的前妻突然出现了。“我们没想到,哥哥才入土,她就上门打起了房子的主意。”杨先生的家人十分气愤,杨女士称,这之后,前妻经常以女儿大了,需要一个稳定的住所为理由要求拿回杨先生的房产。

  “毕竟是杨家的骨肉。”杨女士觉得哥哥去世了,她们应该照顾侄女,但哥哥去世的时候也没有交代可以把房子留给侄女和前妻,杨女士十分矛盾。昨天下午,记者接通了读者法律维权热线025-84548296,江苏南京海浪律师事务所吴律师在了解了杨女士的情况后认为,杨先生的哥哥虽然和前妻解除了夫妻关系,但他和自己女儿的父女血缘关系并不能因离婚而解除。因此,在杨先生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其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应依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其前妻是没有继承权的。至于在死者生前,因治病等原因,由兄弟姐妹代垫的各种费用,代垫的兄弟姐妹,可以要求遗产的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用继承到的遗产进行偿还。

  本报记者张易

  《江南时报》(2005年10月14日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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