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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贫困生是为“骗生源”?》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4: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法庭上刘女士声音哽咽

  见习记者 张茜

  昨日,本报报道的“市民捐助贫困生异地读书 被教育局指骗取生源”事件中,市民刘女士状告教育局的案件在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是作为本案的被告,沐川县教育局

只有代理人出现在法庭上。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不予调解并将择日宣判。

  庭审中,沐川县教育局方面的代理律师称刘女士违反了乐山市的相关教育规定,即“凡已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特殊情况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而刘女士在王东就读的沐川中学及被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将王东送到成都某中学就读,教育局代理律师称,他们由此有理由怀疑刘女士爱心捐助的目的。在其后的辩论中,教育局代理律师更激烈地指出,刘女士改变最初承诺的要现场捐助的形式和方式,就是缺乏诚信,“这就是不道德”;而刘女士将学生带到成都读书的行为,也被被告直指:“这就是挖生源1

  对于教育局方面的激烈反驳,刘女士的代理律师邢连超、王黎明说,捐助王东是个人慈善行为,没有必要通过“二传手”,也不受条款约束。另外,捐资助学本身就是一种献爱心的高尚行为,被告不能因为改变了捐助方式就在公函中说刘女士不道德。同时,刘女士的律师指出,沐川县教育局在主观推测下,向刘女士所在单位发公函,对刘女士的名誉造成负面社会评价。

  庭审中,刘女士一度情绪十分激动,声音哽咽。她说,没有想到自己爱心助学却被人指责不道德,她很寒心。目前,她已停止了对王东的资助,“如果法院能为我讨公道,那么我可能会继续捐助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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