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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高考 录取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4: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温红彦报道:今后,各地一旦发现高考移民,将立即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日前,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严查高考移民现象,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惩治力度。凭虚假材料报名、在不同省份重复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后报名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被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被取消学籍。

  据介绍,两部门要求各地从严掌握、审慎出台以“高考优惠”作条件发展本地经济

和吸引人才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考报名办法,并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措施。

  两部门要求,在边远地区和高考录取分数线通常较低、高考移民现象较易出现的地区,相关部门要在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加强对考生情况的审查。对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凭虚假材料报名、在不同省份重复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后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应取消其学籍。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系统的人员,要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两部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审查户口迁移手续,并协助招生管理部门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身份审查工作;对于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进行户口迁移以及有组织的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户口迁移事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违规落户人员,要与其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办理其户口回迁手续,同时要追究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伪造户口身份证件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于有关典型案例,要视情况予以曝光。

  《人民日报》(2005年10月14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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