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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污水处理后的污泥哪去了(为地方把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5:06 人民网-华东新闻

  一边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类污水处理装置纷纷上马,城市污水处理率极大地提高;一边是伴随着污水处理而产生的大量含有重金属、病原菌和有机污染物的污泥被随意倾倒或简单填埋,造成新的环境“二次污染”。这现象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蔓延,至今未引起高度重视

  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600多座,每天有大量污泥产

生。据专家估计,在未来数年内,我国城市污泥排放量每年都将达到840万吨左右(干重),占我国固体废弃物总比重的3%强。

  根据江苏省最新一项调查显示,江苏13个省辖市的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污泥217834吨。无锡、常州、苏州三市产生量,占全省总量的76%。而在整个长三角地区每年产生污泥超过50万吨,光上海市一天的污泥排放量就达七八百吨。

  这些污泥都到哪儿去了?

  污泥堆积如山,常被环保部门重罚

  今年盛夏,笔者远远地站在杭州郊区一家污水处理厂外,就感受到阵风吹起的泥尘和难闻的臭气。一车车污泥源源不断地被蓝色大卡车运出,尾随着运泥卡车来到堆泥的地方,这是一个人工开挖的大坑,黑乎乎的污泥快要填满了,填埋坑内蚊蝇飞舞,恶臭难忍。

  据知情人说,4个月前,这些污泥都被直接运到郊外的田地倾倒。由于带有污染物,渗漏的污泥流入周边养殖用地及农作物耕地,遭殃的珍珠养殖户以及农户们开始抵制。污水厂在赔偿的同时,只好将污泥堆放厂区之内。面对即将满出的填埋坑,厂长满面愁容:这些源源不断产出的污泥,该堆放到哪里去呢?

  而该市的另一家污水处理厂,在厂区东侧临时建设了一块堆放场地,10年来堆放了十几万吨污泥(约14万立方米的容量),像一座山一样。下雨后,这些污泥的渗透液就会对附近江河产生污染,因此常常被环保部门重罚。更危险的是,今年地下水位偏高,这个临时堆场不仅面临饱和,还随时有可能发生坍塌等安全和污染事故,愁得该厂负责人脸色发黑。在最近上海召开的一次招商会上,他说,宁可倒贴5000平方米场地和一定的补助,希望有能人前来消化这些污泥!

  简单填埋,是所有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的主要方法。填埋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付费给垃圾填埋场,由垃圾场填埋处置。且不说昂贵的运输和堆放成本,即使作了脱水处理,污泥含水量仍超过80%,给垃圾填埋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因此,许多垃圾场将污泥拒之门外。另一种是自己置地挖坑填埋,成本更大,还极大地浪费土地资源。据专门处置污泥的杭州中威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应国庆说,一个日处理3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每天约产生200吨污泥。一个小小的县级区,每年就要100多亩土地来堆放填埋污泥。

  对于土地资源日益趋紧的长三角,还能有多少土地放置污泥呢?

  污水厂建好不到两年,附近池塘就填满污泥

  为了节省成本,有的污水处理厂随意将一些未经处理的污泥外运和倾倒,致使“二次污染”现象严重,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隐患。

  江苏扬州一家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8万吨,每天有数辆污泥运输车进出处理污水沉淀的污泥。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王保辛副研究员说,污泥以每车150元的价格交给环卫部门处理,这包括运输费和污泥堆放到垃圾处理场所需要的费用。但是,污泥不作干化处理,垃圾场是不会接收的。

  运泥的司机道破天机:还不是就近找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堆放或者倒进附近河塘。污水厂建好不到两年,附近的几个池塘都已填满了。

  在杭州市的一家污水处理厂,还有更大规模的污泥排放。一位司机介绍,该厂的污泥都运送到钱塘江上游的山沟里。这个厂占地660亩,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55万立方米,日产污泥300多吨,每天就这样任意堆放郊外。

  不明原因的大规模死鱼事件接踵发生,让人质疑污泥的“二次污染”

  从江苏省最新的调查显示,该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方式主要是通过“污泥浓缩─脱水─外运”,然后集中弃置或填坑。也有的随意倾倒占用大量土地,或在旷野中堆积成山,更有不作任何压滤处理直接排入江河的。这种不规范的处置方式,一方面因污泥中有机物含量高容易腐化发臭,另一方面污泥中含有大量细菌、寄生虫卵和病毒,易传播疾病和传染病,给城市生态环境构成威胁。污泥中的有害物质经过雨水侵蚀和渗漏,不同程度地污染了地下水环境。在号称“江南水乡”的长三角地区,60%以上的水源已被污染,成为我国的“缺水型”地区。

  污泥不加处置随意倾倒,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巨大损害。2004年9月2日,成千上万条死鱼浮现在浙江绍兴越城区鱼场600亩水域,损失20余万元。此前,浙江省慈溪、绍兴、余杭等地连续发生多起原因不明的大规模死鱼事件,环保部门没有检测到当地有企业排放污染物,只能猜测是水源性的面污染———除了工农业直接污染外,污泥的二次污染不能不说是罪魁祸首之一。

  2004年12月23日至2005年1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围垦七工段的万亩鱼塘接连发生大规模死鱼事件。据萧山区渔政管理站初步统计,截至2005年1月12日晚上,共有7家养殖户的近4万公斤黑鱼相继死亡。在发生死鱼的养殖户中,损失最大的是姚官兴,他家鱼塘的6万多条黑鱼死绝,经济损失50多万元。当地环保部门检测,这起不明死鱼事件可能是由污染水源所致。萧山区环保局举报中心负责人说:“死鱼鱼塘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水质污染很严重。”但上游未发现企业排污,污染源可能是沿江的综合污水,即水质的面污染,包括生活污水、农业污水和工业污水,不排除污泥的二次污染。

  加强监管,刻不容缓

  污水处理厂一边治污,一边却在造成更大面积的污染———怎会形成这样的悖论?

  据中关村国际环保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徐云博士说,我国污水处理界一直有“重水轻泥”倾向,在污泥处置上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严重缺乏专门的经济技术支撑体系。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只征收污水处理费,未开征污泥处理费,建设污水处理厂时往往不考虑同时建设污泥处理装置,全国建有污泥处理装置的污水处理厂只有不足14。由于征收标准过低,所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连维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都有困难,谁还来承担污泥处理的责任?

  现有管理体制也有问题,污泥处置责任主体不明,污泥监管严重缺位。责任主体不明的主要原因:一是传统的污水处理厂无法独立承担有关责任,二是忽视污泥排放的监控监督。在各个城市总体规划中,均未涉及污泥处置内容,更无专项规划,污泥处置处于混乱与无序状态。

  现有运营机制不利于解决污泥处置问题。污泥处置单纯依靠政府出资解决,不能充分发挥民间资本推动作用,难以促使污泥处置产业化的发展。

  污泥处置立法明显滞后,相关标准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对污泥的处置工艺、标准尚无统一规定,更没有客观的评价体系。我国与污泥处置相关的标准仅有《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三项,已不能满足要求,更起不到控制污染的作用。

  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湿污泥约900万吨(含水80%),可是有污泥无害化处理装置设施的投入占总投资比例通常只有20%左右,而欧美发达国家这个比例达到50%─70%。投入不足,是制约后期污泥处理的重要因素。

  未来10年,全国将建成上千座污水处理厂,届时,污泥排放量将是现在的7─10倍。如何合理处置污泥,做到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产业化的处理目标,已成为大中城市和相关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华东新闻》(2005年10月14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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