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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骗子”骗钱近百万安排受害人到警务区实习,却“蒙”人家说是上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6: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 安排别人去派出所实习,却谎称为人找到工作,俩骗子以“招警”为名骗取近百万元巨额钱财。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来峰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徐志忠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分处罚金5万元、5000元,依法追缴二人违法所得发还受害人。

  今年27岁的张来峰是周口市项城市人,2001年毕业于河南省某政法学院,他在上学期

间认识了女同乡李某。2004年10月,李某询问其找工作的事宜,张来峰说公安系统要招人,可以帮她办成,不过需要三四万元费用。听到这个消息,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的李某欣喜若狂,随后就和父亲到郑州找张来峰,当场交给他3万元现金。

  10天后,张来峰告诉李某说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还特意交代同伙徐志忠(东风路派出所联防队员)借了一套警服给李某穿,然后让徐志忠带着李某到小铺警务区报到,实际上是让李某在此实习。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李某高高兴兴地当起“警察”,其间张来峰又骗取李某1.5万元。直到后来李某发现没有人给自己发工资,才察觉上当了,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金水区检察院经过侦查得知,从2003年6月至2005年1月,张来峰以帮助别人进公安机关工作为由,在他人的配合下先后骗取10名受害人现金共计84.8万元。

  线索提供 党玉红 孙萱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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