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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勒令退学一年后才知 郑大学子状告母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7:0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因参与起哄而被退学,一年后才知道校方决定的郑大学子王志(化名)觉得校方的决定不合法,将母校告上法庭。10月12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9月6日晚23时,郑大新区学生宿舍按规定熄灯,部分同学起哄,抗议学校熄灯过早。王志承认自己参与了起哄,但不是起哄的煽动者和组织者,校方以“组织和煽动闹事
”为由给他勒令退学的处分,王志认为处罚明显过重。

  针对王志的诉称,校方提出,王志不仅是起哄的参与者,而且用煽动性的语言蛊惑人心,多次将点燃的报纸往楼下扔,破坏了学校的稳定,依照学校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给予其勒令退学的处分。校方还称,考虑到王志还年轻,没有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给他留下了再次参加高考的机会。

  至于王志为何在一年后才知道校方的决定,王志的父亲王祥(化名)在法庭上解释说,2004年9月,家里来了几个郑大老师,让他坐车到学校去一趟,到校后才说王志犯了错误,让家长签字。不识字的王祥说自己不会写字,几个老师就让他摁手印,并说如果24小时内不摁的话王志就会被逮捕。考虑到孩子的安危,王祥摁下了手印,却不知摆在面前的是学校对王志勒令退学的决定。而王志此后一直在校听课,直到考试后查不到成绩,才知道校方的这一决定。

  法院对于该案当日没有作出宣判。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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