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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户盗走出租屋内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7:59 潇湘晨报

  长沙市民陈先生说:

  我在长沙市学宫街商住楼有一套住房,3个月前出租给了一对年轻人。12日中午,我来到租住的房子里,打算收取下个季度的房租,打开门一看,简直不敢相信,房子里乱糟糟的,屋内的空调、彩电、冰箱等电器和一些家具都不见了。我立即拨打租户电话,但对方关机了。他们所交的押金只有3000元,而被他们搬走的东西,值一万多块钱。无奈之下,我只好

报警。但当初没留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估计很难找到他们了,现在我后悔不迭,以后可得长个心眼了。记者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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