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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钢城“名嘴”与您不见不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8:09 北方晨报

  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咨询会,鞍山律师协会、《北方晨报》携手为读者维权

  活动时间:2005年10月16日9点-11点

  活动地点:鞍山四隆广场

  当事人可以自己辩护吗?没钱请律师怎么办?……这些问题可能普通老百姓还不太清楚。今年10月16日,是第二届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届时,本报将与鞍山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以“了解刑事辩护、帮助自己和他人”为主题的义务咨询活动,全市较有影响的刑事辩护律师将现场解答市民的法律咨询。

  看过《神探亨特》的人对这段“套话”一定很熟悉:“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说话,那么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在法庭上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请律师,并可要求在询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虽然这个警告出自美国,但其作用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同的是,都是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辩护是一种权利,是每个公民包括每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公民代为辩护。现在很多涉案人不了解自己应有的权利,一些当事人在遇到刑事处罚时,几乎没有明确的意识要聘请律师代自己维权,最终导致我国目前刑事辩护率相对偏低,这次律师走上街头免费接受咨询,也是为了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

  本报记者 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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