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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又一重要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8:1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本报评论员

  《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出台不久,市委又出台了《宁波市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所采取的又一重要措施,对于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深入推进反腐倡廉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作为执政党,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只有不断地通过自我调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加强党内监督,才能更好地去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赖,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近几年来,我党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颇有成效,但从整体上看,党内监督制度还不健全,存在应急性监督制度多,预防性监督制度少;一般性制度多,具体操作程序少;正面规范行为制度多,如何监督、如何落实,追究责任的制度少等现象。

  《实施意见》形成了完整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它包括了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十项监督制度规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这十项制度,涵盖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以及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意见》是依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并总结实践经验提炼、概括的党内监督行为规范,基本反映了党内监督的规律,是一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党内监督基本法规制度,必将在加强党内监督上起到重要作用。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务求实效。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精通《实施意见》,广大党员熟悉《实施意见》,全社会了解《实施意见》。要把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与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特别要注重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利。要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保证监督实效。要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及时发现和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效预防党内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所在地区、所在单位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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