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手作案一月后被警方锁定 托人交回赃款依然难逃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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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8:2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一男子在列车上扒窃了旅客9000元现金,一个月后他得知警方已查明自己的行为,急忙将这笔赃款委托朋友送到派出所,以此希望警察“高抬贵手”放他一马。没想到桐梓铁路警方并不“买账”,于10月12日凌晨将他在车站抓获。 据警方介绍,今年9月中旬,由遵义开往重庆的8630次旅客列车上,乘坐在13号车厢的一名遵义女青年在打瞌睡时,被扒手顺手牵羊偷去了9000元现金。受害者发现后向铁路警方报 案,乘警经过调查得知,扒手已经在桐梓车站下车逃匿,于是将案情通报给了桐梓铁路派出所。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民警发现,桐梓县大河镇男青年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陈某在作案后一直躲藏在外,民警通过给陈某的家属做思想工作,希望陈某能主动投案自首。但陈某由于担心坐牢判刑,一直不肯投案自首,只是委托一位朋友把9000元赃款送到了派出所。 10月12日凌晨6时许,陈某来到桐梓火车站准备乘坐火车前往遵义,在候车室被值勤民警抓获。 据警方介绍,陈某在作案得手后,迫于警方的压力,才委托朋友将赃款送还,本人并没有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并悔悟自首。而其真正的想法是希望警方能够不予追究,因此他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陈某已被移交重庆铁路警方处理。 作者: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