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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务费藏"猫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1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近日,长沙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去怀化辰溪武陵城酒店住宿一天,结账时,发现除了明码标价的住房费用外,还有200多元的电话费和传真费。在他的一再要求下,酒店出示了收费详单,而这个收费标准高得惊人。

  事先不知道收费标准

  据李先生介绍,他于9月21日凌晨入住该酒店,当晚9点结账时,发现电话费竟达108元,还有89元的传真费。当他要求对方出示收费详单时,对方表示打印机坏了,没有详单。在李先生的一再要求下,酒店通过电脑调出了收费单据。该单据显示,酒店的电话收费标准相当高,20几秒的长途电话被收取了1.68元。更离谱的是,他通过酒店商务中心接收了29张传真,酒店依照每张3元的价格收取。而这些收费标准没有事先告之。当李先生对该酒店没有事先告之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提出质疑时,酒店服务员指着角落一侧一块巴掌大的纸片声称,酒店已经将收费标准张贴出来了,消费者应该看得到。最后,酒店表示“电话费可能收错了,同意退一半”,但传真费则不能“优惠”。由于急着赶火车,李先生被迫交纳了所有费用才离开酒店。

  酒店:确实存在失误

  记者就酒店电话收费情况采访了该酒店黄经理,他表示,酒店的该项收费是与电信局签订协议的,在一般正常收费的基础上加收30%的服务费,这是属于合理范围内的,是酒店统一规定的。通过酒店房间电话拨打长途,按0.1元/6秒的标准收费的。而李先生当天的电话费出现混乱,是因为电脑出现故障,造成计费器失灵,酒店的确存在错误,表示道歉。而对于酒店在没有告之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传真费,黄表示,酒店的确应该告之入住旅客相关的消费标准,服务员没有告之存在工作失误,当黄始终坚持消费者应该会看到贴在角落里的收费标准。

  物价局:须按规定收费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国家物价局和旅游局对国内长途电话的服务费出台了相关规定,在代办电信服务费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上,酒店可按实收资费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五星级的或等同于五星级的为15%,四星级或等同于四星级的为12%,三星级的或等同于三星级的为10%,二星级或等同于二星级的为7%,其他的为5%。电信部门也规定,电话没有接通时是不计费的。同时,宾馆、饭店、招待所要做好代办电信业务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在客房内要有明显标示,让每一住(租)客清楚地了解收费规定。收费时必须向住(租)客提供收费发票和计费账单。

  本报记者 尹挺 实习生 王利君 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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