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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被人冒领 检察官物归原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39 检察日报

  10月9日刚上班,河南省鄢陵县检察院外响起了劈劈啪啪的鞭炮声,一对中年夫妇手持上书“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的锦旗走进该院。

  原来今年6月,鄢陵县检察院在立案侦查该县民政局社保股原股长朱某贪污案时,发现朱某冒领低保对象蒋美娥低保金3150元。蒋美娥近况如何?她的低保金为何被冒领两年半之久?办案人员调查得知,2002初,在水利局工作的蒋美娥夫妇双双下岗,生活

一时陷入困境,为此蒋美娥向县民政局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申请被批准后,社保股工作人员在为蒋美娥填发低保金领取证时,将蒋美娥工作单位错填成了第二人民医院,致使蒋美娥无法得到低保金。朱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就假冒蒋美娥的亲戚,私刻蒋美娥的名章,将蒋美娥30个月的低保金领出据为己有。蒋美娥夫妇则认为自己不符合低保条件,于2003年9月抛下孩子远赴广州打工。

  该院检察长杨喜民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表示:群众应该得到的,一分也不能少。此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后,3150元低保金如数退还给了蒋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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