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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买房中介合同下周试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42 南方都市报

  新版买房中介合同下周试用

  满堂红中原率先尝鲜,示范文本不具强制性但提供有益参考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广州市首份由政府部门牵头拟定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下周开始试用。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向满堂红和中原地产发出1000套合同文本。新版

中介合同已经在国土房管局官方网站(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市民可以直接查阅,参考使用。

  有望杜绝合同陷阱霸王条款

  据了解,新版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工商局联合监制,历经一年多的研究,也征求了多方意见。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它给市民和中介机构提供了一份可以完全放心的合同范本。

  作为示范文本,是否选用新版中介合同由买卖双方自行选择——在试点的中介地铺,市民也可以选择签订旧合同。在非试点中介地铺,市民虽暂不能签订新版合同,但买卖双方也可以拿着新版合同范本,去对照修改中介拟定的委托书、承诺书等,从而避免“霸王条款”,“我们希望能通过消费者来敦促中介公司使用新合同,从而规范整个中介市场”。

  目前在两家中介公司试行

  据统计,广州市共有2000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分支地铺,大、中型公司有10家左右。考虑到网络覆盖面以及配合度,市国土房管局选定了满堂红和中原地产作为推行新版合同的试点。下周起,在满堂红属下的120多家地铺以及中原地产的130多家地铺,市民都可以选择签订新版中介合同。

  为了推广好新版合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要求,这两家公司的中介地铺必须将新版合同摆放在显眼位置,并向客户主动推荐使用。新版合同考虑先试行三个月,国土部门会根据试行效果进一步修改完善。这三个月内,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巡查,如果发现有试点地铺不使用新版合同,将提出批评甚至取消中介公司的试点资格。三个月后,如果试行畅顺,而其他中介公司也希望使用新版中介合同,可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和两家试点中介公司的有关负责人都表示,新版中介合同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不会偏向于任何一方利益,对买卖双方和中介都构成平等保障。

  据悉,新版中介合同已经在国土房管局官方网站(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市民和中介公司可以直接查阅参考。

  亮点解读

  明确中介服务起止时间

  过去中介收费的依据比较混乱,有些中介声称全权代办各种手续并收取高额中介费,买卖双方还是要跑一些手续。新版合同不但明确中介服务起止日期,还明确一般的中介服务到促成交易双方签署合同为止。后期的代办将视为延伸服务另外收费。

  中介隐瞒实情应赔偿

  中介方必须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保证该房地产权属的真实可靠。中介隐瞒真实情况造成对方不能签署合同的,应赔偿一定金额的损失。设定这些条款是为了敦促中介积极了解到房屋真实情况,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准确的信息。

  是否交定金由双方协商

  新版合同在每个条款的最后都预留了空白位置,供合同双方增加相应的补充条款,如是否交定金、家私家电、水电费、-买卖双方的特殊要求等具体问题都可以自行明确。买卖双方也都可以和中介约定解除服务合同的条件,避免了合同无法解除的霸王条款出现。

  买卖方违约要赔偿中介

  新版合同对买卖双方也规定了违约责任,对于因买、卖任何一方的问题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中介都可以按约定要求违约者支付其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必要费用,这样就保障了中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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