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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酒”竟是假酒 销售商家被罚3万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32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郑成武)销售一箱假酒仅获利3.4元!尽管如此,有人还是大肆进行销售。近日,市工商部门根据一宗市民投诉循线追踪,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件,共查获伪劣假酒320箱,销售商家被罚3万多元。

  市民邱某近期向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反映,因要浸泡药酒,他在市区龙眼路一商行购买了21瓶北京某品牌白酒。带回家后打开酒瓶的封口发现,白酒的玻璃瓶口竟有残

缺破损情况,同时还夹杂有一些砂粒。邱某再仔细观察发现,该批白酒虽然规格一样,但瓶口口径大小居然不一样!

  邱某怀疑所购白酒为假冒伪劣产品,在和商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邱某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要求得到合理赔偿。

  市“12315”接报后对此高度重视,马上指令金平区工商局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消费者所购白酒送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同时责令商家赔偿邱某所有款额,邱某对此表示满意。

  然而,案件并没有随着调解工作成功而结束。经抽样送检,市质量计量检测部门出示的15项检测结果表明,该批白酒在酒精度、乙酸、乙脂等多项指标均不合格。如此假冒伪劣白酒如果流入市场,将严重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为严把市场食品准入关,工商部门立案展开调查。

  据销售该批白酒的商行反映,白酒来自于市区一家酒类经营部。经循线追踪,该酒类经营部承认,白酒系从福建漳州一食品公司进货,产地不是北京而是福建永定县,并分两次进货共390箱(一箱20瓶)。至查处之日止,该酒类经营部以每箱38元的价格销售70箱,每箱获利3.4元。对来不及销售的白酒,工商部门立即现场进行查封。国庆前,工商部门根据有关条例,对此重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作出行政罚款:除了责令该家酒类经营部停止非法销售行为外,同时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项合计32660元。

  (责任编辑:林伟练、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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