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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济贫”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1:03 今晚报

  湖南省有个副市长,将受贿的赃款济贫,被查办判刑,引发一些议论。这是贪官中的“异类”吗?他同常见贪官是不太一样,是不是“异”到不是贪官而是善士的地步了呢?宋江麾下的梁山泊好汉可能也是“另类”强盗吧。他们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号称“替天行道”,掠夺了别人的财富,一面“大秤分鱼肉,小秤分珠宝”,“有福同享,有苦同受”;另一面也济人之急,解人之困,显出了“好强盗”同“坏强盗”的区别。当然,这只是就《水浒传》描写的故事而言,不涉及包括梁山在内的中国农民战争的评价,那是一个更深奥的问题

  对于复杂的世相,有时不好用“两分法”一刀切下去,“亚道德”(次道德)这个概念,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较细地梳理这类问题。“亚道德”指的是实施不正当行为过程中,尽量给社会和他人减少损失的意识。它表示在不正当行为中,也可以有“有道”和“无道”的差别,借用《庄子》的话,也是“盗亦有道”吧。例如,窃贼窃取财物后,将对自己无用而对失主很重要的证件、钥匙、文件等等寄还。又如绑匪绑架人质只图其财,不丧其命。又如吸毒者使用清洁针具,防止感染和传播艾滋玻还如嫖娼卖淫者使用安全套(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对“性工作者”实施训练和发套)。盗窃、绑架、吸毒、嫖娼等等,道德吗?不,百分之百的不道德,百分之百的丑恶。可是,在暂时还不能够杜绝的条件下,是任其泛滥猖獗流毒无极呢,还是一面施禁处罚,一面引导他们讲点“亚道德”,减轻对于社会的伤害呢?我想,两害相权取其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退而求其次,不失为现实而明智的策略。

  历史上也常有这样一些给后人引发口舌之争的公案,前些年,学术界围绕冯道打过一场笔墨官司。冯道生当唐末乱世,圆熟融通,风云际会,在改朝换代像走马灯一样的时局中,他是一个历事五姓的不倒翁:在后唐后晋历任宰相;契丹灭后晋,他又附契丹,任太傅;后汉时,任太师;后周时,又任太师、中书令。世乱时危,他三十年安富尊荣,自称“长乐老”。后人批评他毫无廉耻,不讲气节。前几年,有的翻案文章认为,在一个干戈纷扰民不聊生的乱世,冯道施政较为宽厚,对民生有利,值得肯定,不必计较他效忠何姓的朝廷。这当然引发了不小的异议。作为一个政治家,对于国家兴亡负有很大责任的执政者,亡了国,又厚颜接受新朝的高官厚爵,这样的政治道德受到讥评,并非什么苛求。站在新兴宋王朝立场上修撰《新五代史》的欧阳修,痛斥冯道丧尽廉耻,他在《冯道传论》中说:“廉耻立人之大节,盖无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中枢执政者不履行自己的政治责任,纵有某些善政,也只能算得是“亚道德”吧。

  执政的共产党的党员,不清慎廉勤,践踏国法党纪,贪污纳贿,是理当受到谴责和惩处的。即使没有全部中饱私囊,部分“济贫”,表明此人同那些毫无心肝的贪官蠹吏有所区别,并非可以同那些清廉的官员相提并论。至于有些议者感叹制度无奈,如此高论颇难理解。存心为老百姓办好事,在现行体制之下,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利用所能运用的政治资源,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有更多的人和事可以证明这点。所以,此人不只政治操守有亏,政治智慧亦不高明,才会出此下策,最终身败名裂,无益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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